“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内外环境更加复杂,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十分繁重。无论是推动科技创新突破“卡脖子”难题、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绿色低碳转型,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都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完成的,必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发展全过程,以健全的制度体系保障战略蓝图转化为现实成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锚定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目标,关乎发展全局、关乎民生根本,各项任务的落地见效,离不开各地区各部门不折不扣执行、精准高效协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有没有游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破除本位主义、防止执行偏差,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狠抓落实,强化闭环督导、压实层级责任,确保政治方向没有偏差、实际行动没有温差、工作成效没有落差。
完善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机制。学习好领会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战略意图,是贯彻好落实好的前提条件。如果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一知半解,或者认识出现偏差,就容易在实践中踏空走虚、变形走样。要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制度,优化传达学习机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真正把党中央精神消化好、吸收好。健全学习成果转化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在集体学习后形成明确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防止学归学、干归干“两张皮”现象。完善培训研讨机制,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战略考量、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做好政策方略的“解码”工作,让基层干部既清楚“过河”的任务,又掌握“架桥”、“造船”的方法。强化政策解读和宣讲机制,相关部门要及时准确解读党中央精神和政策初衷,当好“宣讲员”,把“文件语”变成“大白话”,把“大道理”讲成“实在事”,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

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划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引领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相关省(区、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走深走实。左上图为2026年3月27日拍摄的雄安新区夜景(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邢广利/摄);右上图为2025年4月24日拍摄的深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梁旭/摄);左下图为2026年10月11日在江苏常熟拍摄的合龙后的望虞河斜拉桥(无人机照片,中新社记者 泱波/摄);右下图为2026年6月5日在宁夏灵武拍摄的黄河景色(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杨植森/摄)。
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机制。能否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实践,把宏观战略的规划图变成攻坚克难的作战图,是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能否担当作为的试金石。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吃透中央精神、把准政策初衷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或措施,做好细化分解和转化。加强组织实施,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管理机制,明确具体实施的主体、目标、任务、分工、时限、责任、监督保障等关键要素,做到每个环节都有人盯、每项任务都有人管、每个节点都有对账。建立全周期管理机制,从部署启动、推进实施到验收评估,全链条闭环、全流程管控,坚决防止开头轰轰烈烈、中间拖拖拉拉、结尾不了了之。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吃透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找到破解难题的管用办法和有效途径。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反馈机制,定期收集汇总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对基层反映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上级部门要及时研究出台可执行可落地的配套政策和操作细则。完善基层联系点、信息直报点等渠道,建立“发现问题—汇总上报—分办处理—跟踪落实—结果反馈”的闭环工作流程。
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目的在于使党中央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地区各部门情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形势、作出决策、解决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切实担负起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规定的主体、范围、程序、方式,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等,都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专题报告制度,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既报喜也报忧、既报功也报过、既报结果也报过程,不能虚报浮夸、弄虚作假,不能掩盖问题、粉饰太平,不能华而不实、欺上瞒下。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对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中出现的主体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提醒纠正,并将有关情况体现到考评通报中,切实把请示报告工作责任传导落实到位。
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机制。检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成效,关键要有一套科学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作保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督查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党委、政府督查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商定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工作协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通过明察、暗访、回访等多种方式了解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基层找准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既发现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做好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联合会诊”,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共同“开药方”,对普遍性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大情况通报力度,既放大典型效应、推广经验做法,也抓反面典型、强化警示鞭策。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注重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改进考核评价工作,建立科学客观的评判标准,重点考核落实情况是否忠实于党中央政策初衷,看有没有实现政策目标,有没有取得应有的实效,让基层从“填表迎检”中解脱出来,把精力真正用在抓落实上。健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政绩观错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盲目决策等问题。
更多内容详见: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研究员王希鹏文章《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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